玉溪高新区积极推进生态环境监管制度改革

来源:玉溪高新区 | 2021-12-15 12:40:12 |

根据中央和云南省、玉溪市相关要求,为积极推进生态环境监管制度改革,理顺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体制,近日,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局长何国斌、副局长李春文带领相关科室负责人和玉溪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候任局长张明云,就成立玉溪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相关事宜到高新区管委会进行协商,双方一致同意玉溪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于2022年1月正式成立运行。

据悉,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和云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云南省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相关要求,省以下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实行垂直管理。2020年3月,中共玉溪市委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复设置玉溪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但由于各种原因,玉溪高新区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体制改革一直没有完成。

何国斌对即将成立的玉溪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坚决服从玉溪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的领导,切实做好高新区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二是要服务好高新区的发展,积极做好高新区企业环保方面的服务,推动高新区高质量发展;三是要把工作尽快开展起来,确保高新区建设项目能够尽快落地建设;四是要抓好队伍建设,分局工作人员要严格要求自己,严守各项纪律,做到恪尽职守,作风优良。

(图片来源:玉溪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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